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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平川区200MW风电项目启动竞配
来源:南京风电装备行业协会   日期:2026年03月25日   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  3月24日,甘肃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。

 

  公告显示,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为20万千瓦(200MW),为一个风电项目。项目为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,建设地点位于平川区王家山镇、水泉镇。

 

  竞配范围: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,负责项目的设计、投资、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、维护等工作。

 

 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:项目须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,2026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,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投运。除电网接入手续外,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建设、并网的,由主管部门发函,责令企业限期完成,未完成者,收回项目竞配指标,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
 

  上网电价:承诺上网电价按照甘肃省现行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,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,后续视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。

 

 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: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、场址、投资规模、建设时序、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。风电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,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(包括转让项目公司)、股权变更、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。

 

  详情如下:

 

  

 

  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

 

  为科学合理配置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,依据《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》、《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(试行)》、《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(试行)》及《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的复函》,开展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公开性优选。欢迎有意愿、具备合格资质条件、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。

 

  一、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

 

  1.项目名称:平川区2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项目。

 

  2.竞配规模: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为20万千(200MW),为一个风电项目。

 

  标段项目竞配信息:

 

  

 

  3.竞配范围: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,负责项目的设计、投资、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、维护等工作。

 

  4.项目建设进度要求:项目须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,2026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,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投运。除电网接入手续外,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建设、并网的,由主管部门发函,责令企业限期完成,未完成者,收回项目竞配指标,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
 

  5.上网电价:承诺上网电价按照甘肃省现行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,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,后续视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。

 

  6.项目的变更及转让: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、场址、投资规模、建设时序、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。风电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,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(包括转让项目公司)、股权变更、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。

 

  二、申报企业要求

 

  1.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 

  2.竞配过程公平对待各类申报主体。允许企业集团授权一家下属公司参与竞争性配置工作,下属公司须取得企业集团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;允许申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争配置,各企业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,并承担连带责任。牵头企业须为新能源开发企业。

 

  3.申报主体(含联合体各成员)在平川区未发生过严重违约,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,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。

 

  4.申报主体(含联合体各成员)诚信履约情况良好,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、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
 

  5.申报主体(含联合体各成员)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等状态。

 

  6.申报主体(含联合体各成员)须出具书面承诺。在取得项目开发权后,及时与配置方开发建设协议,明确承诺事项并保证落实。

 

  7.申报主体(含联合体各成员)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,取消其竞配资格;因资料不全、内容数据错误等原因导致申报失败的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