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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上风电巨头沃旭“公司名称”诉讼案出结果了
来源:南京风电装备行业协会   日期:2019年05月14日   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        球最大海上风电开发商沃旭最近赢得了“公司名称权”诉讼案,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继续沿用新启用的名称,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……


        在完成油气业务剥离后,丹麦海上风电开发商东能源(DONG Energy)在2017年10月改名为现在的沃旭(Ørsted),本号在创办之初报道了该消息(海上风电巨头DONG Energy更名为Ørsted)。公司名称借用了物理学家奥斯特(Hans ChristianØrsted)的名字,意在向这位丹麦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致敬。

        奥斯特是丹麦物理学家、化学家,曾于1820年发现了电流的磁效应,开辟了物理学的新领域──电磁学。

        然而,奥斯特的后代可不干了,他的七名后代在2018年初将沃旭集团告上法庭,声称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“受保护”的姓氏,违反了丹麦的“公司法”。

        这群都姓“奥斯特”的人认为当初的东能源集团使用“Ørsted”作为公司名等于挑衅,是对其祖先的“侮辱”,身为科学家,奥斯特总是保持独立性,和商业无关。根据原告代理律师的说法,“Ørsted”这个姓在丹麦受法律保护,全国只有400多人使用该姓,十分稀少。
 
        然而沃旭集团的解释是:“使用新名称是对科学家奥斯特的好奇心,奉献精神和对自然充满兴趣的认可和赞赏!”“在选择名称之前,我们已经进行了非常彻底的法律调查,我们完全相信我们有权使用Ørsted这个名称。”

        胜利的天平最终倒向了这家海上风电巨头。就在上周(5月10日),这场官司有了最终结果。沃旭集团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,哥本哈根海事和商业法庭周五作出了判决,维护沃旭集团使用该名称的权利,他们最终赢得了这场“公司名称之争”。

        沃旭集团总部位于丹麦Fredericia,是丹麦最大的能源公司,也是世界最大的海上风电开发和运营公司。其前身是成立于1972年的丹麦国有企业Dansk Naturgas A/S。随着2005年兼并几大电力和能源公司之后,于2006年正式更名为DONG Energy,是“丹麦石油天然气公司”的首字母缩略词。

        2017年10月,在将其石油和天然气业务出售给英国石油化工公司Ineos之后,沃旭意在重新打造业务板块,并使用新名称“Ørsted”。沃旭还决定停止使用煤炭,专注于海上风电等“绿色”技术。